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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部拟规定:人口聚集区域飞行的部分无人机应具有感知避让功能_国内资讯_行业资讯_国际无人系统网

工信部拟规定:人口聚集区域飞行的部分无人机应具有感知避让功能

   2022-06-17 人民网长安26
核心提示:工业和信息化部官网人民网北京6月16日电 (记者申佳平)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官网消息,按照国家标准委下达的强制性国家标准制修订计


da670c715b4480e9ab0cd771a99c427a.jpg工业和信息化部官网

人民网北京6月16日电 (记者申佳平)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官网消息,按照国家标准委下达的强制性国家标准制修订计划,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完成了《民用无人机产品安全要求》等7项强制性国家标准(征求意见稿)的编制工作。为进一步听取社会各界意见,现对标准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予以公示,截止日期2022年8月16日。

据了解,征求意见稿规定了民用无人机产品(以下简称“无人机”)的安全要求和试验方法,相关规定适用于除航模之外的微型无人机、轻型无人机和小型无人机。

按照征求意见稿,无人机的飞行安全性应满足以下要求:多旋翼无人机在接收到刹停指令或无控制命令输入时,应具有刹停指令响应能力;固定翼无人机应具备最小许用飞行速度、最大飞行速度限制与告警能力;轻型无人和小型无人机应当具备设置限制飞行真高或者离起飞点高度的功能;当飞行真高或者离起飞点高度超过120m时,需要支持向无人机操作员提示安全告警的功能。

按照规定,无人机从10m高度整机跌落,不能有爆炸或起火现象。在感知和避让方面,征求意见稿要求在人口聚集区域飞行的除用于集群表演以外的轻型无人机和小型无人机,应具有感知和避让功能,包括障碍物感知、告警提示并采取自动悬停、避让或降落等措施。同时,轻型无人机和小型无人机应采用信息安全技术手段进行防护,防止链路非授权访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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