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7月13日,由深圳市无人机行业协会、中国民用机场协会、中国航空运输协会无人机工作委员会主办的《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宣贯会及政策宣讲在深圳市成功召开。
中国航空运输协会无人机工作委员会主任、国家空管委原副局长孙卫国,法国欧洲科学院院士、世界无人机大会主席、深圳市无人机行业协会创会会长杨金才分别对《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管理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适用范围、操作规范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解读与分享。
作为我国无人驾驶航空器管理的第一部专门行政法规,《条例》的正式发布在行业内引起了极大反响。其中,中国航空运输协会无人机工作委员会主任、国家空管委原副局长孙卫国表示,这将对整个无人机行业的发展起到一个积极的促进作用。孙卫国主任认为,从国家层面出发,《无人驾驶航空飞行器管理暂行条例》在整个低空空域管理改革中占据着举足轻重的位置,由于低空空域的使用在未来将以空域管理体制的改革为主,此次《条例》的发布将作为一个契机,为如何推动低空空域的管理改革和如何发展低空经济提供了参考和依据。特别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等亟待修改和完善,以及国家空域管理最高法——《航空法》尚未出台的当下,《条例》的发布与施行显得格外重要。
面对不少企业共同关注的“低空空域何时开放、怎么开放”的问题,孙主任进一步讲解道,低空空域管理的改革将是一个渐进的过程,其涉及的系统工程之庞大,包括政府部委、空管部门、工信部、公安系统、市场监管等执行层面,《条例》的发布作为一个新的起点,在明年1月1日正式施行的过渡期间,将不断有相应的文件在起草与完善,从企业这个角度来讲,还需保有耐心。
“一直以来,我国在现行航空管理制度上缺乏着有效针对无人驾驶航空器管理的相关制度规定”,法国欧洲科学院院士、世界无人机大会主席、深圳市无人机行业协会创会会长杨金才表示。“《条例》的出台及时地填补了无人驾驶航空器管理法规空白,当然我们还需要清楚的认识到,《条例》目前仅是使用了‘暂行条例’的名称,也就是说,树立行业规范的标尺有了,但是落实到细则的刻度还需持续打磨。”
杨金才会长认为,《条例》的发布使得无人驾驶航空系统监管框架和监管服务平台得以确立与完善,如针对无人驾驶航空器设计生产、适航与质量管理、实名登记、资质管理、空域和飞行活动管理、应急处置、违规飞行处置等重点环节并作统一规定,形成了以无人驾驶航空器为闭环的管理制度;又如,针对无人驾驶航空器一体化综合监管服务平台,明确规定了将由国家空中交通管理领导机构进行统筹建设。
另外,无人驾驶航空器的分类管理得到更进一步梳理与划分,比如在空域申请问题的上,政府部门给予适当地空域划设有利于让空中资源得以最大化利用,继而将低空空域转换成经济资源;又如在飞行活动申请制度的建立上,使得相关企业在执行飞行任务可以做到弹性申请和灵活处置;等等。
杨会长认为,《条例》的内容极具“指导性、针对性、延展性”,这将为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提供清晰指引,并使得无人机行业的发展迈向快车道。
在企业交流和对话环节,联合飞机事业部总经理李晓亮、深圳市科卫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潘炯、深圳大漠大智控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邓江华、腾云航空科技(深圳)有限公司董事长刘俊辉、深圳市飞米机器人科技有限公司技术总监潘蹦、有朋有为科技(深圳)有限公司董事长姚付俊等作为企业代表分别就《条例》细则、无人驾驶航空器产业发展前景、市场趋势等方面进行深度探讨(敬请关注「国际无人系统」后续文章推送)。
此外会议吸引了道通智能、科卫泰、大漠大、联合飞机、华科尔、智航、极飞、亿航、天鹰装备、科创航空、高巨创新、智飞、纵横、博鹰、沃飞互酷、普宙、有朋有为、腾云航空、飞米机器人、吉太航空、智璟、云轮智能、南祥航空、镭神智能、格瑞普、好盈科技、大有万联、华之翼、百纳智航、华启天成、禾启智能 、希诺麦田、赛宝新天地、宜安特、创晓江、多翼创新、飞创研究院、乾途实业、盛和精工、明德新材、赛西、嘉禾劲威、北天通讯、北斗天芯、中科瑞泰、天健置业等无人机、无人系统等行业领域企业领导及代表共100余人参会,线上观众超过7600人听会。
正如《条例》在第一章 总则的第六条明确规定的“无人驾驶航空器有关行业协会应当通过制定、实施团体标准等方式加强行业自律,宣传无人驾驶航空器管理法律法规及有关知识,增强有关单位和人员依法开展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以及有关活动的意识”,作为行业颇具影响力的协会组织——深圳市无人机行业协会、中国民用机场协会和中国航空运输协会无人机工作委员会,此次宣贯会的召开为行业的发展起到了指点迷津拨散迷雾的作用,并为广大从业者提供了更多的发展机遇和建议,继而推动无人机产业健康有序发展。
合影留念